屏東縣新埤鄉公所更正該所115年4月24日屏新鄉民政字第11500013761號函附件(諒達) 一、附件二為公示送達清冊,原土地標示建功段667內號土地,租約字號更正為埤新字第21號。 Attachments: 本文.pdf[ ]199 kB 附件一.pdf[ ]499 kB 附件二.pdf[ ]167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