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辦理蜂群(蜜源缺乏)115年1-2月乾旱(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依據農業部115年7月30日農糧字第1151111785號函辦理。
◆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5年8月13日(逾期不受理)
◆受理地點:本所農觀課

✔救助項目:蜂群,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救助額度:每群為550元。
✔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應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且無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定情事。
   (二)以完成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作業程序者為限。

★應攜帶之證件或資料:
1.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資料表。
2.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存摺封面影本(非太麻里農會存摺需扣匯款手續費60元)。
3.第一類土地謄本、有效期間之土地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