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全國級族語競賽獎勵金」開放申請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自114年5月1日起增設「全國級族語競賽獎勵金」,以獎勵參與全國性原住民族族語競賽表現優異之原住民族學生。敬請符合資格學生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一、申請對象及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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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桃園市滿4個月以上,並就讀國內經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之公私立國小至大專院校日間部之原住民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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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為前一年度參加政府機關主辦之「全國級原住民族族語競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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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對象:進修部、推廣班、在職專班、研究所、學分班、遠距教學等非全日制學生。
二、申請期限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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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114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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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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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單與資訊查詢:桃園市原住民族行政局官網 > 業務資訊 > 教育 >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
三、學校承辦單位應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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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學生申請後,造具「申請學生清冊」並完成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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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本申請資料:請於114年6月9日(一)前以函文送達原民局(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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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檔清冊(Excel):請電郵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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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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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獎助不得與同性質之其他獎勵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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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申請辦法與表單可至本局官網「最新消息」下載查閱。
請各單位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學生,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