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市115年4月19日市區飄散臭味案,有關宣導妥善施肥及田間管理
| 一、 | 依據臺東縣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環保局)115年4月24日環稽字第1150015051號函辦理。 |
| 二、 | 依環保局查報資料,該局於115年4月19日接獲陳情臺東市區飄散異味,經利用空氣污染模式判讀及派員巡查,查為臺東市富岡南段1052地號旁水利地施肥行為所致,疑似肥料未完全腐熟或混雜其他禽畜糞等物質而產生異味,致影響周邊環境並引發民怨。 |
| 三、 | 為避免類此情形再發生,請貴所(會)協助加強宣導農民正確施肥及田間管理觀念,包含施用肥料應確認其性質及使用方式,避免施用未充分腐熟之有機質資材,並應注意施肥時機、施用量、施作方式及後續覆蓋處理,以降低異味逸散對周邊環境之影響。另提醒農民,經環保局限期及宣導未改善者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罰款1200元至10萬元。 |
